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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杭州市】有关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杭州地区参评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

2020-10-12    2691

各区、县(市)市场监管局(钱塘新区、景区分局)、各有关单位:

为做好我市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推荐工作,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《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》(国知发运字〔2020〕138 号)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浙市监专利〔2020〕12号)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条件


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,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,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:

(一)在 2019年 12 月 31 日前(含 12 月 31 日,以授权公告日为准)被授予发明、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(含已解密国防专利,不含保密专利);

(二)专利权有效,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;

(三)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;

(四)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;

(五)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

(六)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 2 项。

二、推荐方式


(一)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。

请各区、县(市)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省局拟推荐的项目专利权人,确认是否参评中国专利奖。2020年9月28日之前,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(需盖公章)向我局提出申请,不参评也需书面说明放弃并盖公章,经省局确认同意推荐的专利权人于10月20日之前将材料直接报送省局


(二)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。

自2019年起,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调整为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。请各区、县(市)局负责名单内企业按照要求写有关材料。


(三)院士推荐。

两名同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,每位院士年度内仅限推荐一次,院士推荐不占我市名额。请通过院士推荐方式申报的专利权人按照要求,组织填写有关材料。


(四)高新区(滨江)推荐。

按照《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》要求,高新区(滨江)局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。。


(五)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推荐。

杭州市局一共有5个推荐项目名额(其中,发明、实用新型3个,外观设计2个),请各区、县(市)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,已参加上述(一)(二)(三)(四)推荐项目不重复参与市局评审,市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。

三、材料报送及要求


1.推荐函1份(由各推荐单位填写,参加市局推荐的不需要推荐函),应包含排序的推荐项目清单、各项目的推荐理由、材料确认表。

2.项目资料2份(电子件,用光盘或U盘存储,并用标签标注“中国专利奖”及推荐单位名称),每个推荐项目包含:

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

②材料-如图片、照片、获奖证书、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,所有材料应嵌入一个PDF文档报送,大小不超过20M

③专利授权文本(PDF 文档) 。

3.参加市局推荐的项目请各区、县(市)局将材料审核汇总后,于10月12日前报送至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。

4.符合推荐方式(二)(三)(四)的项目请各区、县(市)局审核汇总后,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。

5.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。